7月6日,海口市印发《关于实施“椰城优才计划”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根据《意见》,海口将对人才创新创业给予全生命周期支持激励,在创业扶持、科技研发支持和科技人才奖励激励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。
一、对在海口登记注册并实质性运营1年以上,且由离校不足5年的高校毕业生担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,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。
二、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市科技计划项目,按研发投入总预算的30%给予扶持,重大类、重点类项目分别给予80—300万元扶持。
三、对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给予500万元配套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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